执业机构: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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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批捕辩护: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——不批捕并取保

处理结果:不批准逮捕,变更为取保候审

审查批捕与取保候审 不批准逮捕,变更为取保候审

结果概述

当事人被刑拘报捕。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,论证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。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捕决定,公安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变更为取保候审。

处理要点

  1. 论证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
  2. 审查批捕阶段提交法律意见

基本案情

案情:当事人因涉嫌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被刑事拘留,公安侦查阶段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。

律师代理方向:在审查批捕阶段开展辩护工作,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,论证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,申请不批准逮捕。

结果: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,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;公安机关收到不批捕决定后,立即释放当事人,并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案件继续侦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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